【學員問題】什么是損害事實?
【解答】損害事實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實施的侵權行為使被侵權人的人身或財產(chǎn)權益受到的實際損害。
人身損害包括:1)被侵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或剝奪;2)人的健康受到損害,導致傷、殘、病等;3)人的名譽、榮譽受到損害,導致精神痛苦等;4)人的生命權被非法剝奪,導致死亡。
財產(chǎn)損害包括:1)被侵權人的一定財產(chǎn)的全部或部分喪失;2)財產(chǎn)的外部變形或數(shù)量減少,導致其價值降低或失去價值;3)財產(chǎn)的變質、破損,導致其價值降低或失去價值;4)可得利益的喪失,如失去原本可取得的利息、利潤或其他收入等。
以上內容均根據(jù)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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