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必須依法進行,這里的“法”是指廣義上的“法”的概念,泛指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土地登記辦法》等。土地登記依法的原則,有三方面的含義:一是土地登記申請人應當依法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資料等;二是土地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對土地登記義務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和在土地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三是土地權利經登記后的效力由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隨意夸大或縮小土地登記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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