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更土地登記與初始土地登記相比有以下幾特點
(1)分散性和個別性。
(2)經常性和及時性。
(3)連帶性。由于一宗地的變更,會涉及周圍眾多宗地的變化,當一宗地進行變更登記時,則相鄰宗地土地登記資料中的四至說明等相關內容必須隨之變更。2.變更土地登記的程序
變更土地登記的程序與初始土地登記的程序基礎是一樣的,
即變更土地登記申請—變更地籍調查—審核—換發(fā)或更改±地證書或核發(fā)他項權利證明五個階段。
變更土地登記一般涉及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和土地他項權利的設定登記,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和土地他項權利的變更登記,名稱、地址和土地用途變更登記,注銷土地登記等四種類型。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