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考函〔2011〕1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1年度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25號),2011年度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9月17日、18日舉行。為做好我市此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1年度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均須通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1年5月7日10:00至5月27日17:00截止(24小時開通)。自5月27日17:00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xù)。
(二)報名確認
1、報名確認時間:2011年5月23日至27日截止(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確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二樓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咨詢電話:83776655.
(三)報考條件見附件1.
(四)報名的具體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見附件2.
二、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9月17日 | 上午 9:00 — 11:30 | 物業(yè)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
下午 2:00 — 4:30 | 物業(yè)經營管理 | |
9月18日 | 上午 9:00 — 11:30 | 物業(yè)管理綜合能力 |
下午 2:00 — 5:00 | 物業(yè)管理實務 |
三、考試方式
(一)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證書。
(二)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共4個科目,其中《物業(yè)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和《物業(yè)經營管理》科目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物業(yè)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yè)管理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超出區(qū)域無效。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五、其他事項
(一)具體報名工作由市考試院組織。
(二)收費:根據(jù)省物價局粵價〔2009〕121號規(guī)定,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按每科65元收取。
(三)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報名文件要求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證書、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者,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外,還須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深圳市學歷驗證地址:深圳市寶安北路人才大市場6樓)在指定的時間到市考試院審核發(fā)證窗口辦理領取證書手續(xù)。不符合條件者,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符合條件者,頒發(fā)《資格證書》。領證時間、地點及領證手續(xù)可登錄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附件:
2、2011年度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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