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工程經濟要點:國民收入核算中的恒等關系
GDP核算的恒等式,即:
C十I十G十(X-M)=C十S十T
總需求=消費十投資+政府支出十出口=C十I十G十X
總供給=消費十儲蓄+政府稅收十進口=C十S十T十M
I十G十X=S十T + M
隨著《招標投標法》、建設部89號令、七部委12號令等一系列文件的頒布實施,政府對建設工程招投標辦法實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工程量清單報價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招投標方式,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建設工程全面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已是大勢所趨。建設工程招標的目的,是在公丌、公平、公下的環(huán)境下、通過競爭,為業(yè)主確定一個合理的建筑成本,選擇一個技術先進,質量、安全、信譽等各方面有保障的承包企業(yè)。在招投標操作過程中,商務標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合同價款的確定、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合理性分析、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結算方式等因素,決定了招投標的效果,直接影響著投資人的投資效益。
過去傳統(tǒng)的定額計價模式,工程招投標形成的中標價格,實際上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加上評標方法的不科學、不合理,特別是表現(xiàn)在商務標訐標方面,往往只評價總造價或總造價下浮率等單一參數(shù),對總造價缺乏科學合理的分析。同時,在招投標過程中,特別是在評標過程中,訐委多是工程建設、交通、水利、園林、設計勘查、監(jiān)理等專業(yè)的高級工程師,很少是懂造價專業(yè)的復合型專家,很難控制合理成本價,必然會出現(xiàn)低于成本價競爭的問題,它將直接導致“惡性競標”。在“無標底”招標中,投標人不得以低于企業(yè)成本的報價競標,在實踐中可操作性較差,主要是山于企業(yè)成本的量化標準難以確定,從而導致評委們無法在有限的評標時間內判定其報價是否低于企業(yè)成本,山此帶來的質量隱患及中途無法繼續(xù)施工的情況時有出現(xiàn)。鑒于上述情況,如何充分發(fā)揮造價工程師在招標評標中的作用就顯得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