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概述
根據(jù)《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土地使用權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應當依照規(guī)定辦理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者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和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使用土地,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變更協(xié)議或重新簽訂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