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復習要點: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提問】老師:不可抗力造成損失是客觀原因,不是業(yè)主原因,所以業(yè)主只承擔工期風險,不承擔費用風險即不承擔對對方造成的停工及窩工以及機機械、人員傷等經(jīng)濟損失,對嗎?
【回答】學員您好:
1.您理解的是正確的。
2.表9-3的序號16中不可抗力的損害是指: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的損害。
【追問】教材P188頁 表9-3中將異常不利氣候條件與不可抗力分開列出,就是說異常不利氣候條件不屬于不可抗力嗎?關于“一般的氣候條件和異常不利氣候條件程度的不同”,應怎樣理解?什么是異常不利氣候條件?
【回答】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異常不利的氣候條件與不可抗力中的自然條件的造成的損失以及影響程度不同。
不可抗力中的氣候是指災害性的氣候條件。
比如暴雨屬于異常不利的氣候條件,特大暴雨造成了山洪暴發(fā),這種情況屬于不可抗力。
一般的氣候條件是指有經(jīng)驗的承包商可以預見的,比如梅雨季節(jié),季節(jié)性的雨雪天氣。
【追問】不可抗力的費用補償主要是運至施工現(xiàn)場用于施工的材料及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的損失不屬于承包單位索賠的范圍,應該由業(yè)主直接賠償給受損失的第三方,是否是這樣子?
【回答】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問題所屬科目: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責任編輯:風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