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10:26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5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項目投融資管理
| 內容摘要 | 工程建設項目投融資管理 | |
| 投融資管理P187 | 核準制項目:1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內的項目,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只核準項目申請報告 2外商投資項目 備案制項目:未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內的項目,實行備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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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設-施工許可 P189 |
建筑法:1998年3月1日起實施 建筑法規(guī)定: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施工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條件的頒發(fā)施工許可證 期限;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開工,因故不能開工,應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既不申請延期又不開工,許可證自行作廢 |
具備條件: 1已辦理該建筑工程施工用地批準手續(xù) 2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規(guī)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yè)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
| 從業(yè)資格 P190 |
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施工總承包、專業(yè)承包、勞務分包 工程勘察設計:工程勘察綜合、工程勘察專業(yè)、工程勘察勞務 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工程設計行業(yè)、工程設計專業(yè)、工程設計專項 工程監(jiān)理資質:監(jiān)理綜合資質、監(jiān)理專業(yè)資質、事務所資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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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包P193 | 發(fā)包主體:建設工程發(fā)包單位,即投資建設工程的單位,通常叫業(yè)主和發(fā)包人。發(fā)包分:招標發(fā)包和直接發(fā)包 發(fā)包的禁止性規(guī)定:1限定發(fā)包、2提倡總承包、3禁止干預建筑材料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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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P194 | 承包的方式:一:1分為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和2分承包(工程專業(yè)分包和勞務分包) 二:按承包主體數量分:獨立承包和聯合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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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 | 承包禁止性規(guī)定;1禁止非法轉包。轉包表現形式:一是將全部工程轉包他人;二是工程肢解后分包名義發(fā)包 2禁止違法分包:A禁止主體結構分包; B禁止未經建設單位同意分包專業(yè)工程; C禁止分包單位在分包; D禁止分包給不具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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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包和承包 合同無效情形P197 |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的;沒有資質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的;建筑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中標無效的,合同無效。 二:承包人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的,合同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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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包承包 連帶責任 P198 |
一:總承包單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分包單位與總承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二: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三:建筑施工企業(yè)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允許他人以自己名義承攬工程,因承攬工程質量問題,施工企業(yè)與使用本企業(yè)名義的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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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質量標準 P200 |
效力強度: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只存在于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中) 適用范圍: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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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單位管理義務 P204 |
1選擇符合資質條件的設計、勘察、監(jiān)理、與施工單位 2勞動安全設施三同時原則: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項目安全措施的報務。依法開工建設工程,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以上建設行政部門備案 4特殊項目安全生產的報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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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 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A類證書。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B類證書 | |
| 安全事故處理P207 | 安全生產事故依嚴重程度分: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 分等級逐級上報制度,重大及特別特大事故應當逐級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每級時間不超過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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