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造價員《安裝工程》知識點:樁基
《安裝工程》知識點學習:樁基
1. 預算基價均為打直樁,如打斜樁(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內(nèi)時,人工乘以1.33,機械乘以1.43.
2. 打樁預算基價均考慮在已搭置的支架平臺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臺。
3. 陸上打樁采用履帶式柴油打樁機時,不計陸上工作平臺費,可計20cm碎石墊層,面積按陸上工作平臺面積計算。
4. 船上打樁預算基價按兩艘船只拼搭、捆綁考慮。
5. 打板樁預算基價中,均已包括打、拔導向樁內(nèi)容,不得重復計算。
6. 陸上、支架上、船上打樁預算基價中均為未包括運樁。運樁套用預制混凝土中構(gòu)件運輸相應項目。
7. 送樁預算基價按送4m為界,如實際超過4m時,按相應預算基價乘以下列調(diào)整系數(shù):
⑴ 送樁5m以內(nèi)乘以1.2系數(shù);
⑵ 送樁6m以內(nèi)乘以1.5系數(shù);
⑶ 送樁7m以內(nèi)乘以2.0系數(shù);
⑷ 送樁7m以上,按已調(diào)整后7m為基礎,每超過1m遞增0.75系數(shù)。
8. 本節(jié)預算基價支架平臺適用于陸上、支架上打樁及鉆孔灌注樁。
9. 搭、拆水上工作平臺預算基價中,已綜合考慮了組裝、拆卸船排及組裝、拆卸打拔樁架工作內(nèi)容,不得重復計算。
10. 灌注樁預算基價中不包括在鉆孔中遇到障礙必須清除的工作,發(fā)生時另行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