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控制建設用地方向的主要手段,通過制定建設用地的供應政策,不但有利于控制建設用地總量,防止大量占用農用地,同時,還可能優(yōu)化投資結構,防止重復建設,促進國民經濟的協(xié)調發(fā)展。
建設用地政策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產業(yè)政策制定。對國家明確禁止建設的項目,要禁止為其辦理農用地轉用和供地,對國家鼓勵投資的建設項目,應當優(yōu)先為其辦理農用地轉用和供地。在建設用地供應不足的條件下,應當優(yōu)先保證國家急需建設項目的用地,使建設用地供應政策對國家經濟調控起到輔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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