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的對象是作為自然資源和生產(chǎn)資料的土地。國家地籍管理的對象是全國土地資源。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地籍管理的對象是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全部土地。地籍管理的核心是土地的權屬問題,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確認、變更。土地權屬管理是地籍管理的核心。
地籍管理,可有效維護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保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調(diào)解和處理土地權屬糾紛,制止侵占、買賣,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行為提供法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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