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征收范圍主要是經濟活動中最普遍、最大量的各種商事和產權憑證,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安裝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jù);
(3)營業(yè)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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