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與違約金的區(qū)別
定金罰則與違約金有相似之處,都可以使違約一方喪失一定的金錢利益,所以都具有督促義務人積極履行合同的作用。但二者的區(qū)別有:
1.交付時間的不同定金于合同履行前交付,違約金只能在有違約行為發(fā)生后交付。
2.效力不同定金具有證明合同成立和預先給付的效力,而違約金則沒有。
3.性質不同定金主要起合同擔保的作用,而違約金則是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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