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成立只是為了確定行政行為在何種情況下已經完成,行政行為并不一定在成立時立即生效。
。ㄒ唬┚唧w行政行為的生效
1.即時生效。即時生效指具體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即對相對方產生法律效力。如公安機關對醉酒的人強制進行人身約束的行為等。即時生效的行為因為是當場作出,立即生效,其適用范圍相對較窄,適用條件相對較為嚴格。它一般適用于緊急情況下所作出的需要立即實施的行為。
2.送達生效。行政機關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轉交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方式將具體行政行為告知相對人。這是具體行政行為最普通的生效方式。
3.附條件生效。附條件生效是指具體行政行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條件,在所附期限來到或條件消除時,具體行政行為才開始生效。
(二)抽象行政行為的生效
1.公布生效。抽象行政行為從行為機關公布之日起生效。這是抽象行政行為最普通的生效方式。
2.附期限生效。即在抽象行政行為中另外規(guī)定該行為生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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