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成的多因素性及其綜合性:如其定義所指,其組成因素包括了氣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等所有自然因素,以及人類過去和現(xiàn)在的土地利用和土地改良的活動成果。
2.利用的多功性,其中包括農業(yè)生產、城鎮(zhèn)基建、工業(yè)和國防等。
3.持久性和可改良性:位置的固定而不可移動,以及面積固定不變性,因而具有持久性。但其性狀可以進行人工改良。
4.供給的稀缺性和不可代替性:因面積數量有限而稀缺,但其使用價值是不可代替的。
5.可壟斷性:因供給稀缺而決定了土地所有、占有和使用上的可壟斷性。
6.土地的資產特性:表現(xiàn)在商品的特殊性、產值的增值性、產權特性的不動產性及其永值性等。
上一篇:無權代理中第三人的催告權與撤銷權
下一篇:土地資源類型劃分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