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1、分項法
分項法是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的一種方法。這一方法是在明確責任的前提下,將索賠費用分項列出,并提供相應的工程記錄、收據、發(fā)票等證據資料,這樣可以在較短時間內給
給以分析、核實,確定索賠費用順利解決索賠事宜。在實際中,絕大多數工程的索賠都采用分項法計算。
2、總費用法
又稱總成本法。就是當發(fā)生多次索賠事件后,重新計算該工程的實際總費用。再從這個實際總費用中減去投標報價時的估算總費用,計算索賠余額,具體公式為:索賠金額一實際總費用一投標報價估算總費用。
3、修正總費用法
修正總費用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原則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內容如下:
(l)將計算索賠款的時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響的時間,而不是整個施工期。
(2)只計算受影響時段內的某項工作所受影響的損失,而不是計算該時段內所有施工工作受的損失。
(3)與該項工作無關的費用不列入總費用中。
(4)對投標報價費用重新進行核算:按所受影響時段內該項工作的實際單價進行核算,乘以實際完成的該項工作的工作量,得出調整后的報價費用。
按修正后的總費用計算索賠金額的公式如下:
索賠金額=某項工作調整后的實際費用-該項工作的報價費用。修正總費用法與總費用法相比,有了實質性的改進,能夠相當準確地反映出實際增加的費用。
八、結束語
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同守約并不矛盾。恪守合同是業(yè)主和承包商的共同義務,只有堅持守約才能保證合同的正常執(zhí)行。承包商在激烈的投標競爭中以較低價格得標,實施過程中稍遇條件的變化即要處于虧損的威脅之下,他必然尋找一切可能的索賠機會來減少自己的風險。因此,也可以說索賠是承包商和業(yè)主之間承擔風險比例的合理再分配。索賠工作是承發(fā)包雙方之間經常發(fā)生的管理業(yè)務,是雙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對立。經過實踐證明,索賠的健康開展對于培養(yǎng)和發(fā)展社會主義建設市場,促進建筑業(yè)的發(fā)展,提高工程建設的效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進雙方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履行合同,有助于雙方提高管理素質,加強合同管理,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它有助于雙方更快地熟悉國際慣例,熟練掌握索賠和處理索賠的方法與技巧;有助于對外開放和對外工程承包的開展;它有助于政府轉變職能,使雙方依據合同和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協商工程造價和工期;它有助于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可以把原來打入工程報價中的一些不可預見費用,改為實際發(fā)生的損失支付,便于降低工程報價,使工程造價更為實事求是。
總之,合同索賠的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細致的系統性工作,它雖然體現在工程建設的投資事后控制中,但卻源于工程建設的事前控制,源于工程建設項目參建各方對風險的識別、風險的評價以及風險對策組合的決策。這項工作的開展始終貫穿著“以法律為準繩,以合同文件為基礎,以事實為依據,以有度為界線”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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