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轉移是項目風險管理中廣泛采用的一項對策。所謂風險轉移是將風險轉移給另一方來承擔,轉移風險并不會減少風險的危害程度。在某些情況下,轉移風險也會造成風險的顯著增加。
風險轉移包括工程保險方式和合同轉移方式。
1.工程保險
工程保險是最普遍的風險轉移方式。其實質是將項目不確定性轉化為一個確定的費用。一般通過工程保險所轉移的風險都是純風險,如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等。工程保險一般分為強制性保險和自愿保險兩類。
除以上的兩種方式外,工程擔保也是一種重要的風險轉移方式。
2.合同轉移
合同轉移是指通過簽訂合同或協(xié)商方式將項目風險轉移給其他非保險方。在這種方式下,各方之間簽訂的合同須明確規(guī)定各自應承擔的風險,從而減少業(yè)主方承擔的風險。合同轉移方式實質上是項目的各個主要參與方共同承擔項目風險的一種方式。
例如通過簽訂固定價合同的形式將資源價格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商,通過簽訂總價合同的形式將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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