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是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因其發(fā)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yè)保險行為”?&試大&保險的實質是以極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安全,是風險轉移的主要手段。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是保險的實施依據。保險合同是一種書面形式合同,其單據形式可包括投保單、暫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和批單。
投保單又稱“要保書”、“要保單”或投保申請書,是投保人申請保險的一種書面形式,由投保人按保險人事先設計的內容和格式據實填寫。經保險人核實后的投保單構成保險合同文件之一。
暫保單又稱“臨時保單”,是一種非正式的保險單,是保險單或保險憑證出立前,給被保險人發(fā)出的臨時單證。暫保單在其有效期內與保險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多用于財產保險。
保險單簡稱“保單”,是投保人與保險人正式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正式證明,是保險合同的重要書面文件。考試&大&保險單是投保人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向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賠償的主要依據。
保險憑證是一種簡化了的保險單,也是保險合同的一種書面證明形式,僅包括保額、費率、險別、投保人、被保險人、訂約時間、保期等主要內容,未列入的項目以同類正式保單為準。
批單是保險人簽發(fā)并附在保險單之后的批改保險單內容的憑證,其法律效力優(yōu)于原保單的同類項目。
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有投保人、保險人、受益人、被保險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
投保人又稱要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生命、身體、責任等作為保險標的,并受保險合同保證,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享有保險賠償與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xù)費,并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辦理保險業(yè)務的單位或個人。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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