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jiān)理工程師《質(zhì)量控制》第四章(6)
(二)設備的專業(yè)檢查
設備的開箱檢查,主要是檢查外表,初步了解設備的完整程度,零部件、備品是否齊全;而對設備的性能、參數(shù)、運轉(zhuǎn)情況的全面檢驗,則應根據(jù)設備類型的不同進行專項的檢驗和測試,如承壓設備的水壓試驗、氣壓試驗、氣密性試驗。
(三)單機無負荷試車或聯(lián)動試車 四、不合格設備的處理
1、大型或?qū)S迷O備
檢驗及鑒定其是否合格均有相應的規(guī)定,一般要經(jīng)過試運轉(zhuǎn)及一定時間的運行方能進行判斷,有的則需要組成專門的驗收小組或經(jīng)權(quán)威部門鑒定。
2、一般通用或小型設備
(1)出廠前裝配不合格的設備,不得進行整機檢驗,應拆卸后找出原因制定相應的方案后再行裝配。
(2)整機檢驗不合格的設備不能出廠。由制造單位的相關部門進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處理方案,如是零部件原因,則應進行拆換,如是裝配原因,則重新進行裝配。
(3)進場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安裝,由供貨單位或制造單位返修處理。
(4)試車不合格的設備不得投入使用,并由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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