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建筑工程》典型案例(56)
1.背景
某建設項目,總建筑面積142000㎡,裙房以下建筑面積45000㎡,主塔樓標準層建筑面積1400㎡,東、西塔樓標準層建筑面積各為1200㎡.地下2層,地上:主塔樓52層東、西塔樓各28層。裙房5層,裙房高度24m,主樓高度160m,整個建筑裙房5層連成整體,5層以上各自獨立。全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該工程合同工期24個月,開工日期從墊層澆筑混凝土時開始計算。合同質量要求省部級優(yōu)質工程。
施工單位制定了如下方案:基于工期相對緊張的原因,5層裙房以下每層同時施工,不采用流水施工;5層以上東、西塔樓作為主要工程施工項目。總工期安排為26個月。為了減少投入,5層裙房以下結構完工拆除外腳手架后,周邊不設圍護。
2.問題
(1)本項目選擇的工期計劃方案是否合理?為什么?
?。?)本項目的主要工程施工項目選擇是否合理?為什么?
(3)本項目主體結構5層以下周邊不設圍護方案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隱藏分析與答案
?。?)不合理。施工計劃工期安排26個月,未滿足合同工期24個月的要求。
?。?)不合理。主要工程施工項目是指工程項目中工程量大、施工難度大、工期長,對整個建設項目的完成起關鍵作用的建筑物或構筑物以及全場范圍內工程量大、影響全局的特殊分項工程??傮w技術方案選擇時,應首先考慮主要工程施工項目的技術方案。本項目的東、西塔樓與主塔樓相比,無論工程量、施工難度、還是工期,都是主塔樓最高,面積最大,工期長,因此,主塔樓對整個建設項目的完成起關鍵作用。
(3)不合理。違反了《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80-91)的規(guī)定。該規(guī)范第3.1.1條規(guī)定:對臨邊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wǎng)一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