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航道整治
1、山區(qū)河流航道整治應修整不利于航行的河槽形態(tài),改善水流條件。巖石河床應以炸礁為主;沙卵石河床宜以疏潑與筑壩相結合。
2、平原河流航道整治宜采用筑壩措施,控制中、低水河勢,穩(wěn)定航槽,造成有利于沖深航糟的水流。必要時亦可以疏潑為主,或筑壩、疏潑相結合。
3、航道整治應根據淺灘、急灘、險灘的不同礙航性質,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治措施,優(yōu)選工程方案。對兼具兩種或三種礙航性質的灘險,應抓住主要矛盾,綜合治理。
4、長河段的整治工程可根據經濟發(fā)展的輕重緩急,按設計標準一次建成或分期分段實施。對于礙航嚴重、影響較大的河段,條件許可時應優(yōu)先安排實施。
5、對于年際沖淤變化較大的淺灘,宜抓住淺灘演變過程中的有利時機進行整治。
6、在已建或將建水利、水電樞紐工程的河段上進行航道整治時,對樞紐工程可能造成的水沙條件變化、河床沖淤變形以及樞紐工程運用調度對航道造成的影響,應作認真的分析研究,對其發(fā)展趨勢作出充分的估計,采用相應的整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