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原地基的處理要求
1)路基用地范圍內(nèi)的樹木、灌木叢等均應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樹木應移置于路基用地之外,進行妥善處理。
2)路堤的壓實。
①路堤修筑范圍內(nèi),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應用原地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規(guī)定進行壓實。
②原地基為耕地或松土時,清除深度應達到設計要求,一般不小于15cm,平整后按規(guī)定要求壓實。
③原地基原狀土的強度不符合要求時,應進行換填,換填深度,應不小于30cm.并予以分層壓實到規(guī)定要求。
④路堤原地基應在填筑前進行壓實。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路堤原地基的壓實度應符合原設計要求,當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cm時,基底的壓實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壓實度標準。
3)當路堤原地基橫坡陡于1:5時,原地基應挖成臺階,臺階寬度不小于lm,并予以夯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