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出租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單位的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16條規(guī)定:“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縣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xié)議時,應當當具檢測合格證明。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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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16條規(guī)定:“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縣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xié)議時,應當當具檢測合格證明。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