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承諾的概念
承諾,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對另一方發(fā)來的要約,在要約有效期限內(nèi),作出完全同意要約條款的意思表示?!逗贤ā返?1條規(guī)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承諾也是一種法律行為。承諾必須是要約的相對人在要約有效期限內(nèi)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送達要約人;承諾必須是承諾人作出完全同意要約的條款,方為有效。如果受要約人對要約中的某些條款提出修改、補充、部分同意,附有條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條件,以及遲到送達的承諾,都不被視為有效的承諾,而被稱為新要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