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復習要點:要約
【提問】按豐老師例舉的那個例子:B在收到A的要約后,比如在第28天回了信,做出了承諾。可A是在第2個月的1號收到這封承諾信,當時A在信中明確1個月內(nèi)有效,所以在第2個月的1號,A已經(jīng)將古董賣出,這個時候咋辦?
【回答】學員junyuejunyue,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因傳遞途中的其他原因?qū)е铝顺兄Z遲延到達的情形。逾期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而對于傳遞遲延之承諾的效力,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29條的規(guī)定,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問題所屬科目: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