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勘察設計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指投標人所持有的資質證書是否與招標項目的要求一致,具備實施資格。
1、證書的各類
國家和地方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書分為“工程勘察證書”和“工程設計證書”。
2、證書的級別
我國工程勘察和設計證書分為甲乙丙三級,不允許低資質投標人承接高等級工程的勘察、設計任務。
3、允許承接的任務范圍。
由于工程項目的勘察和設計有較強的專業(yè)性要求,還需審查證書批準允許承攬工作范圍是否與招標項目的專業(yè)性質一致。
(二)能力審查
判斷投標人是否具備承擔發(fā)包任務的能力,通常審查人員的技術力量和所擁有的技術設備兩方面。
(三)經(jīng)驗審查
通過投標人報送的最近幾年完成工程項目表,評定他的設計能力和水平。側重于考察已完成的設計項目與招標工程在規(guī)模、性質、形式上是否相適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