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招標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1、發(fā)布招標廣告
招標公告的作用是讓潛在的投標人獲得招標信息,以便進行項目篩選,確定是否參與競爭。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的具體格式可以由招標人自定,內容一般包括:招標單位名稱;建設項目資金來源;工程項目概況和本次招標工作范圍的簡要介紹;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時間和價格等有關事項。
2、資格預審
(1)資格預審的目的
一是保證參與投標的法人或組織在資質和能力等方面能夠滿足完成招標工作的要求;
二是通過評審優(yōu)選出綜合實力較強的一批申請投標人,再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以減小評標的工作量。
(2)資格預審程序
1)招標人依據(jù)項目的特點編寫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分為資格預審須知和資格預審表兩大部分。資格預審須知內容包括招標工程概況和工作范圍介紹,對投標人的基本要求和指導投標人填寫資格預審文件的有關說明。資格預審表列出對潛在投標人資質條件、實施能力、技術水平、商業(yè)信譽等方面需要了解的內容,以應答形式給出的調查文件。
2)資格預審表是以應答方式給出的調查文件。所有申請參加投標競爭的潛在投標人都可以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由其按要求填報后作為投標人的資格預審文件。
3)招標人依據(jù)工程項目特點和發(fā)包工作性質劃分評審的幾大方面,如資質條件、人員能力、設備和技術能力、財務狀況、工程經(jīng)驗、企業(yè)信譽等.并分別給予不同權重。對其中的各方面再細化評定內容和分項評分標準。通過對各投標人的評定和打分,確定各投標人的綜合素質得分。
4)資格預審合格的條件。首先投標人必需滿足資格預審文件規(guī)定的必要合格條件和附加合格條件,其次評定分必須在預先確定的最低分數(shù)線以上。
(3)投標人必須滿足的基本資格條件
1)必要合格條件通常包括法人地位、資質等級、財務狀況、企業(yè)信譽、分包計劃等具體要求。是潛在投標人應滿足的最低標準。
2)附加合格條件視招標項目是否對潛在投標人有特殊要求決定有無。普通工程項目可不設置附加合格條件,對于大型復雜項目尤其是需要專門技術、設備或經(jīng)驗的投標人才能完成時,則應設置此類條件。招標人可以針對工程所需的特別措施或工藝的專長;專業(yè)工程施工資質;環(huán)境保護方針和保證體系;同類工程施工經(jīng)歷:項目經(jīng)理資質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方面設立附加合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