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措施項目費
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fā)生于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根據“08規(guī)范”,措施項目可分為通用措施項目與專業(yè)措施項目。通用措施項目是指各專業(yè)工程的“措施項目清單”中均可列的措施項目。專用措施項目應按附錄中各專業(yè)工程中的措施項目并根據工程實際進行選擇列項。通用措施項目包括下列內容:
(一)安全文明施工費
1.環(huán)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xiàn)場為達到環(huán)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文明施工費:是指施工現(xiàn)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4.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yè)為進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二)夜間施工增加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fā)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攤銷及照明用電等費用。
(三)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fā)生的二次搬運費用。
(四)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間,采取防寒保暖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費用。通常情況下,冬雨季施工增加費的計算基數為分部分項清單人工費。
(五)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xiàn)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fā)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xiàn)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六)施工排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采取各種排水措施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
(七)施工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采取各種降水措施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
(八)地上地下設施、建筑物的臨時保護設施費:是指施工過程中前,對工程地上地下設施及建筑物進行臨時保護所需費用。如在臨時施工階段未達到強度時的成品保護和完成后的維護發(fā)生的費用。
(九)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十)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十一)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