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估知識點:擔保物權
(一)擔保物權概述
擔保物權是以確保債務履行為目的,在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有或經營管理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一種物權。
特征:①擔保物權以確保債務的履行為目的;②擔保物權是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上設定的權利,是一種他物權;③擔保物權是以擔保物的交換價值為債務履行提供擔保的,是以對所有人的處分權能加以限制而實現這一目的;④擔保物權具有從屬性和不可分性。
(二)擔保物權的分類
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
抵押權是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或者其他實現抵押權的行為時,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動產或權利憑證處分價款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特征:是擔保物權;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所有或者有權處分的特定的財產設定的物權;不轉移標的物的占有;抵押權人就抵押財產變賣所得優(yōu)先受償。
質權是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動產或權利憑證處分價款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特征:①質權是一種擔保物 權;②質權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或財產權利;③質權須轉移質物的占有;④質權是就質物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留置權是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財產,在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留置該財產并就該財產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特征:①留置權是以動產為標的物的一種擔保物權;②留置權是債權人留置債務人動產的權利;③留置權是一種法定擔保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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