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荷試運行前必須具備的條件
1.工程中間交接已完成
(1)工程質量合格。
(2)“三查四定”(i查:查設計漏項、未完工程、工程質量隱患;四定:對查出的問題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問題整改消缺完畢,遺留尾項已處理完。
(3)影響投料的設計變更項目已施工完。
(4)現場清潔,施工用臨時設施已全部拆除,無雜物,無障礙。
中間交接是施一工單位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交接的一個必要程序。它標志著工程施工安裝結束,由單體試運行轉入聯動試運行。中間交接只是裝置保管、使用責任(管理權)的移交,不解除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交工驗收應負的責任。
2.聯動試運行已完成
(1)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管道介質名稱、流向標志齊全。
(2)機器、設備及主要的閥門、儀表、電氣皆已標明了位號和名稱。
(3)儀表、儀器經調試具備使用條件,連鎖調校完畢,準確可靠。
(4)崗位工器具已配齊。
3.各項生產管理制度已落實、崗位分工明確,各工種人員經培訓合格上崗,已掌握要領,會排除故障。
4.經批準的負荷試運行方案已向生產人員交底,事故處理應急方案已經制定并落實。
5.保運工作已落實,備品備件齊全,供排水、供電、儀表控制已平穩(wěn)、正常運行,確保連續(xù)穩(wěn)定供應。
6.原材料、燃料、化學藥品、潤清油(脂)等,已按設計文件和試運行方案規(guī)定的規(guī)格數量準備齊全,并能確保連續(xù)穩(wěn)定供應。
7.環(huán)保、安全、消防、急救系統(tǒng)已完善,現場保衛(wèi)、生活后勤服務已落實。
8.通信聯絡系統(tǒng)、儲運系統(tǒng)、運銷系統(tǒng)、生產調度系統(tǒng)運行正常可靠。試運行指導人員和專家已到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