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教材和考試大綱已經公布,教材上的知識點是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備考的基礎。為了幫助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生們夯實基礎、快速備考,建設工程教育網為大家免費提供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知識點。
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共分為《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宏觀經濟政策與發(fā)展規(guī)劃》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四個科目。
下面是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的第四章考點:組織踏勘現場與投標預備會,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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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踏勘現場與投標預備會
(一)踏勘現場
踏勘現場是指招標人組織潛在投標人對工程現場場地和周圍環(huán)境等客觀條件進行的現場勘察。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但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潛在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潛在投標人對影響工程施工的現場條件進行全面考察,包括經濟、地理、地質、氣候、法律環(huán)境等情況。
潛在投標人依據招標人介紹情況作出的判斷和決策,由潛在投標人自行負責。潛在投標人踏勘現場發(fā)現的問題,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答復,也可以在投標預備會上解答。
(二)投標預備會
是否組織投標預備會,何時組織投標預備會,由招標人依據項目特點及招標進程自主決定。組織投標預備會的時間一般應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以前進行,并且應由招標人組織并主持召開,目的在于解答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和在踏勘現場中提出的問題,包括書面的和在投標預備會上口頭提出的問題。投標預備會結束后,由招標人整理會議記錄和解答內容(包括會上口頭提出的詢問和解答),以書面形式將所有問題及解答內容向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發(fā)放,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以上就是今天的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的第四章考點分享。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將于2019年4月13日、14日舉行,在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前,建設工程教育網將持續(xù)為大家分享一些高分備考經驗以及備考純干貨。更多2019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備考資料,盡在建設工程教育網咨詢工程師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