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級造價師土建實務備考知識:合同爭議與違約責任
【建議收藏】各省份2020年二級造價考試消息匯總!持續(xù)更新~
2020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因受疫情影響很多還未確定,考生們可以繼續(xù)利用上半年的時間進行備考了,在這個最燃備考季,小編為大家提供一些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的備考知識點,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參考哦。
合同爭議與違約責任
1、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除;發(fā)生不可抗力時;一方違約(不支付工程款導致工程無法進行,停工56天后仍不支付;將全部工程轉包;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合同解除后雙方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仍然有效,應做好已完工程、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移交工作。
3、發(fā)包方責任: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師不及時給出指令和確認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承擔責任。
4、承包方責任: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的,應按專用條款約定方法賠償。
5、爭議的解決: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兩種方式。一般爭議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護好已完工程。停止履行合同的情況:雙方協(xié)商一致、仲裁調解、法院判決停工的。
最燃備考季,讓自己充實起來~如果您不想自己學習二級造價師考試,可以讓老師帶著學哦,各種班次任性選,無論您是江蘇、四川,還是江西、北京、內蒙古、河南的考生,都有對應地區(qū)的課程,其他地區(qū)考生可以選擇北京的課程~點我抱走你們的課!【299元/科倒計時中】
熱門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