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考點: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規(guī)定與依據(jù)
2018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定于10月27、28日,距離考試時間越來越近,趕緊跟著小編一起看看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的考點吧!
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規(guī)定與依據(jù)
1. 招標控制價與標底的關系
(1)設標底招標。易發(fā)生泄露標底,從而失去招標的公平公正性;同時將標底作為衡量投標人報價的基準,導致投標人盡力地去迎合標底,往往招投標過程反應的不是投標人實力的競爭。
(2)無標底招標。有可能出現(xiàn)哄抬價格或者不合理的底價招標的情況;同時評標時,招標人對投標人的報價沒有參考依據(jù)和評判標準。
(3)招標控制價招標。
1)采用招標控制價招標的優(yōu)點:①可有效控制投資;②提高了透明度;③投標人自主報價;④既設置了控制上限又盡量地減少了業(yè)主依賴評標基準價的影響。
2)采用招標控制價招標也可能出現(xiàn)如下問題:①若“最高限價”大大高于市場平均價時可能誘導投標人串標圍標;②若公布的最高限價遠遠低于市場平均價,就會影響招標效率。
2. 編制招標控制價的規(guī)定
(1)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若超過招標控制價的,其投標作為廢標處理。
(2)工程造價咨詢?nèi)瞬坏猛瑫r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對同一工程的招標控制價和投標報價的編制。
(3)招標控制價應在招標文件中公布,且在公布招標控制價時,應公布招標控制價各組成部分的詳細內(nèi)容,不得只公布招標控制價總價。
(4)投標人經(jīng)復核認為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未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進行編制的,應在開標前向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或(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投訴。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應會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對投訴進行處理,當招標控制價誤差>±3%的應責成招標人改正。
更多關于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知識點及習題敬請關注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造價工程師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