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公共建筑安全出口設置要求
2019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備考進行時,建設工程教育網為考生整理了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相關知識點的內容,供大家復習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快掌握所學知識。
公共建筑安全出口設置要求:
5.5.8 公共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qū)或一個防火分區(qū)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 2 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設置 1 個安全出口或 1 部疏散樓梯:
1.除托兒所、幼兒園外,建筑面積不大于 200 ㎡且人數不超過 50 人的單層公共建筑或多層公共建筑的首層;
2.除醫(y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和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等外,符合表 5.5.8 規(guī)定的公共建筑。
5.5.11 設置不少于 2 部疏散樓梯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多層公共建筑,如頂層局部升高,當高出部分的層數不超過 2 層、人數之和不超過 50 人且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 200 ㎡時,高出部分可設置 1 部疏散樓梯,但至少應另外設置 1 個直通建筑主體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且上人屋面應符合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