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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9 10:43 來源于網(wǎng)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測量放樣定出中心樁、槽邊線及堆土堆料界線,界線至開挖線的距離應根據(jù)開挖深度確定,并不小于5m。
2.開挖前,先查明段地下管線及其它地下構筑物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出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并提前打設井點降水,在地下水位穩(wěn)定在槽底以下1.0m時才進行土方開挖。
3.采用機械開挖方式為主,人工開挖方式為輔的挖土方式。開挖應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開挖時不允許破壞溝底原狀土,若不可避免溝底原狀土被破壞時,必須用原土夯實平整;自O計標高以上0.2~0.3m的原狀土,應在鋪管前人工清理至設計標高。
4.采用放坡開挖,基底寬度為管徑加上工作寬度和臨時排水溝的寬度。放坡的坡度采用1:1,排水溝的截面尺寸為200mm×300mm,沿著臨時排水溝每隔20m設置600mm×600mm×800mm的集水井,采用潛水泵把集水井的水抽出溝槽外。開挖時應保護坡腳,邊坡應嚴格按圖紙施工,不允許欠挖和超挖,邊坡應用人工修整。
5.開挖后的土方如達到回填質(zhì)量要求并經(jīng)監(jiān)理確認后應用于填筑材料,不適用于回填的土料棄于業(yè)主、監(jiān)理指定地點。
6.溝槽開挖時其斷面尺寸必須準確,溝底平直,溝內(nèi)無塌方,無積水,無各種油類及雜物,轉角符合設計要求。
7.開挖溝槽達設計標高時,應立即報監(jiān)理驗收并做土工試驗,檢查合格后應盡快進行基底墊層施工,以防滲水浸透基底。
8.基底土質(zhì)與設計不符時,應報監(jiān)理、業(yè)主研究討論,由業(yè)主、監(jiān)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共同商討加固措施。
9.開挖完成后,應及時做好防護措施,盡量防止基底土的擾動,并應盡快組織進行基底墊層施工。夜間開挖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并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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