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
2015年度注冊設備監(jiān)理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11月17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參照執(zhí)行。
一、2015年注冊設備監(jiān)理師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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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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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定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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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工程監(jiān)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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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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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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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監(jiān)理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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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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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監(jiān)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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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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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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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省直”的考生,請于2015年11月24日至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料。
各市考生的考后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材料受理的具體聯系方式見附表(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網站公布為準)。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聘書、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5. 建筑施工、設備安裝企業(yè)、設計院(所)、監(jiān)理公司及政府職能部門以外的企事業(yè)單位考生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已加蓋“與原件一致”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6. 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7. 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審核資格條件,按期完成考后復核工作,并于12月4日前將此項考試的審核工作情況報告及合格人員統(tǒng)計表、不合格人員統(tǒng)計表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局。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1. 《考生報名承諾書》
2. 《工作簡歷表》
3. 《代辦委托書》
4. 考試管理機構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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