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事實的概念能夠引起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和事實,就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包括行為和事件。
。ǘ┬袨樾袨槭侵阜申P系主體有意識的活動,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兩種表現形式。
此外,行政行為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決、裁定以及仲裁機構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決等,也是一種法律事實,也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發(fā)生、變更、消滅。
(三)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關系主體的主觀意志為轉移而發(fā)生的,能夠引起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滅的客觀現象。這些客觀事件的出現與否,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控制的。
事件可分為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兩種。自然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現象所引起的客觀事實,如地震、臺風等。社會事件是指由于社會上發(fā)生了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難以預料的重大事變所形成的客觀事實。如戰(zhàn)爭、罷工、禁運等。無論自然事件還是社會事件,他們的發(fā)生都能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即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的產生或者迫使已經存在的合同法律關系發(fā)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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