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工程師考試《現(xiàn)代咨詢方法與實務(wù)》重點內(nèi)容(十三)
(1)長期借款利息。系指對建設(shè)期間借款余額(含未支付的建設(shè)期利息)應(yīng)在生產(chǎn)期支付的利息,有3種計算利息的方法可供選擇。
等額還本利息方式。
其中:每年支付利息=年初本金累計×年利率每年
償還本金=A-每年支付利息式中:年初本金累計=Ic-本年以前各年償還的本金累計。
等額還本利息照付方式。設(shè)At為第t年的還本付息額,則有:每年支付利息=年初本金累計×年利率即:第t年支付的利息=每年償還本金=最大能力還本付息方式。每年償還本金按最大償還能力計算,償還能力主要包括可以用于還款的折舊費、攤銷費以及稅后利潤(一般是扣除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的稅后利潤)。每年支付利息的計算公式如下:每年支付利息=年初本金累計×年利率
(2)用于流動資金的借款利息。
年流動資金借款利息=當年流動資金借款額×年利率財務(wù)評價中對流動資金的借款償還可設(shè)定在計算期最后一年,也可在還完長期借款后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