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工程師考試《咨詢方法與實務》重點內容(四十七)
1.對技術標的評審。一般來講,對于設計招標主要從設計方案優(yōu)劣、投入產出、經濟效益好壞以及設計進度快慢評審,對于監(jiān)理招標主要從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評審。
2.咨詢公司的業(yè)績、資質評審:
?。?)企業(yè)的業(yè)績,主要評審咨詢公司有無類似咨詢服務的經驗,以往所作的咨詢服務獲獎情況;
1.商務部分評審。招標文件商務部分主要評審和比較:(1)投標報價的校核;(2)審查全部報價數(shù)據(jù)計算的正確性;(3)分析報價構成的合理性和可行性;(4)設有標底的,參考標底價格進行對比。
2.技術部分評審。技術部分評審主要評審和比較如下內容:(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法)應包括施工方法是否先進、合理,進度計劃及措施是否科學、合理、可靠質量、安全保證措施是否合理、可靠,現(xiàn)場平面布置及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合理、可靠;主要施工機械和勞動力配備和供應是否與施工進度相適應,項目經理,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的配備數(shù)量和資歷是否能滿足工程管理的需要;施工組織設計是否完整等;(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guī)范標準,能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質量保證措施全面、可行;(3)工期必須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4)企業(yè)綜合實力,包括企業(yè)的財務狀況、機械設備情況、人員素質情況以及擬派項目經理及項目管理班子情況等;(5)企業(yè)信譽;(6)業(yè)績。
提交投標截止時間過后,投標文件不得被補充、修改。但評標時,若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的內容有含義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書寫)錯誤或純屬計算上的錯誤的情形,評標委員會則應通知投標人作出澄清或說明。對于明顯打字(書寫)錯誤或純屬計算上的錯誤,評標委員會應允許投標人補正。澄清的要求和投標人的答復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