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咨詢工程師《宏觀經濟與發(fā)展規(guī)劃》考點解析(23)
命題點10 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
1.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的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規(guī)定》要求,達到以下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上述三項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邀請招標是指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zhí)囟ǖ姆ㄈ嘶蚱渌M織投標。
3.公開招標的一般程序
招標、投標、開標、評標、決標、授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