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復習要點:項目總承包合同
BOT承包,由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機構授予承包人在一定的期限內,以自籌資金建設項目并自費經營和維護,向東道國出售項目產品或服務,收取價款或酬金,期滿后將項目全部無償移交東道國政府。
總價合同分:固定總價、調價總價。
單價合同分:估計工程量單價;純單價;單價與包干混合式。
與建設工程有關其他合同:委托監(jiān)理;物資采購;保險;擔保。
項目總承包合同從工程立項到交付使用全過程,包括:勘察設計、設備采購、施工管理、試車考核(交付使用)容。
項目總承包發(fā)包人義務:支付工程款;提供現(xiàn)場;協(xié)助承包人申請有關許可、執(zhí)照和批準;發(fā)包人單方要求終止合同,無承包人的同意,在一定時期內不得重新開始實施該工程。承包人義務:完成工程;提供履約保證:負責工程協(xié)調與恰當實施;按發(fā)包人要求終止合同。
項目總承包對爭議處理,以仲裁為解決的最終方式。
施工總承包合同范本組成: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
協(xié)議書內容:工程概況(名稱、地點、內容、立項批號、資金來源);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開工、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填總日歷天數);質量標準;合同價款(雙方確定合同金額);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優(yōu)先解釋順序:協(xié)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附件;專用條款;通用條款;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預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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