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復習要點:危險源辨識方法
危險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對象
危險源:第一類危險源、第二類危險源。
第一類危險源:可能發(fā)生意外釋放的能量的載體或危險物質(炸藥、壓力容器)。
第二類危險源:造成約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壞的不安全因素(電纜絕緣層、腳手架、起重機鋼繩)。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不良環(huán)境。
第一類危險源是事故發(fā)生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
危險源辨識方法:專家調查法(頭腦風暴法、德爾菲法);安全檢查表(SCL)法
頭腦風暴法:專家創(chuàng)造性的思考,德爾菲法:背對背的方式對專家進行調查
安全檢查表法的優(yōu)點:簡單易懂、容易掌握,可以事先組織專家編制檢查項目,使安全檢查做到系統(tǒng)化、完整化。缺點:一般只能做出定性評價。
危險性S的值20分以下:可忽略風險; 20~70間:可容許風險; 70~160間:中度風險; 160~320:重大風險。大于320:不容許風險。
危險源控制策劃原則:盡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風險的危險源;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風險的危險源,應努力采取降低風險的措施;在條件允許時,應使工作適合于人;應盡可能利用技術進步來改善安全控制措施;將技術管理與程序控制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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