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guī)》:勞動仲裁與民事仲裁
掌握勞動仲裁與民事仲裁的三大不同
1、勞動糾紛:先裁后審;民事糾紛:或裁或審;
?。▌趧蛹m紛,一方不服仲裁可以起訴;民事糾紛,一裁終局,不服也得服)
2、勞動仲裁:法定管轄;民事仲裁:約定管轄;
1)勞動仲裁:由一方單獨發(fā)動;民事仲裁:必須雙方共同選定
2)勞動案件要不要仲裁、在哪里仲裁、仲裁員是誰均不存在意思自治
3)仲裁委員會是民間社會團體,不隸屬于任何行政機關;但勞動仲裁委員會卻是勞動局下屬部門。
3、勞動仲裁時效:自發(fā)生爭議起60日(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是1年);民事仲裁:適用訴訟時效。
注意:仲裁法說的仲裁是民商事仲裁,勞動仲裁完全不適用《仲裁法》,而適用《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同理,勞動合同也不是合同法說的合同,不歸《合同法》管,而只歸《勞動合同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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