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級建造師《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復習資料(8)
一、淺基坑的開挖
1.基坑開挖程序一般是:測量放線、分層開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預留土層等。
2.基坑開挖應盡量防止對地基土的擾動。當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進行下道工序時,應預留15-30cm一層土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再挖至設計標高。采用機械開挖基坑時,為避免破壞基底土,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一層由人工挖掘修整。使用鏟運機、推土機時,保留土層厚度為15-20cm,使用正鏟、反鏟或拉鏟挖土時為20-30cm。
二、淺基坑的支護
對于橫斷面不大的基坑(槽),其臨時支護通常可采用間斷式、斷續(xù)式或連續(xù)式水平支撐等。
三、深基坑的開挖與支護
在深基坑土方開挖之前,要詳細確定挖土方案和施工組織;要對支護結構、地下水位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必要的監(jiān)測和保護。
深基坑土方開挖,當施工現(xiàn)場不具備放坡條件,放坡無法保證施工安全,通過放坡及加設臨時支撐已經(jīng)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一般采用支護結構進行臨時支擋,以保證基坑的土壁穩(wěn)定。支護結構的選型有排樁或地下連續(xù)墻、水泥土墻、土釘墻、逆作拱墻或采用上述形式的組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