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guī)及相關(guān)知識》輔導資料(136)
1Z302033 掌握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一、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概念
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訂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條件時,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gòu)作出裁定,從而使合同的內(nèi)容變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的合同。建設(shè)工程教育網(wǎng)
[重點解析]
1.前面學習過的有效合同的四個條件有哪些?我們回憶一下: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quán)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2.當所簽訂的合同不完全符合這些條件的時候,就屬于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這樣的合同可能有三個結(jié)果:
?。?)是被撤銷,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
?。?)是被變更,合同的內(nèi)容趨于合理。
(3)是不變,也就是當事人不去申請變更或者撤銷,愿意按照原合同履行,則原合同有效。
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種類
依據(jù)《合同法》第54條,下列合同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ㄒ唬┮蛑卮笳`解訂立的合同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ㄈ┮蚱墼p脅迫而訂立的合同
?。ㄋ模┏巳酥6喠⒌暮贤?/p>
[重點解析]
1.對于上面這些構(gòu)成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條件需要牢牢掌握住,特別是要和構(gòu)成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對比記憶。
2.注意請求的對象既可以是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仲裁機構(gò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