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體系評定國際承認制度(QSAR)工作進展:
(一)QSAR的產(chǎn)生及準備工作
ISO9000系列標準于1987年3月發(fā)布后,各國的體系認證機構和體系認證活動迅速發(fā)展,由于各認證機構的信任程度不同,導致一個企業(yè),特別是在其產(chǎn)品進入國際市場時,往往需要向若干國家不同認證機構申請體系認證,接受重復評定,從而形成國際貿易的障礙。為解決這一問題,ISO理事會應一些國家的要求,于1992年通過了28號決議,要求ISO/CASCO向ISO理事會正式提出報告,ISO理事會據(jù)此報告通過1993年23號決議,同意建立“質量體系評定國際承認制度(簡稱QSAR)”并成立特別委員會研究提出具體方案。
關于QSAR方案已在質量認證的國際互認中做了介紹。本文介紹關于該項工作的進展情況。
1996年l月9日至19日,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合格評定委員會(CASCO)第11工作組“互認協(xié)議指南”和主席顧問組會議、ISO/IEC(國際電工委員會)/IAF(國際認可論壇)三方協(xié)調委員會會議,IAF會議,PAC(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執(zhí)行委員會會議先后在瑞士日內瓦召開。質量體系認證的國際承認制度工作取得如下結果。
1.QSAR的組織準備QSAR的組織準備主要有兩項內容,即組建秘書處和管理委員會。QSAR秘書處設于ISO中央秘書處。QSAR管理委員會,于1996年5月完成推薦工作,經(jīng)ISO和IEC理事會批準后正式成立,并開展工作。
2.QSAR的技術準備實施QSAR的技術前提主要有三個方面:
(1)ISO/IEC指南61和62作為基本準則為加入QSAR必須遵從的要求。ISO中央秘書處確認,ISO/IEC指南61《認證機構評審和認可的基本要求》和ISO/IEC指南62《質量體系認證機構基本要求》于1996年2月正式發(fā)布。
。2)承認協(xié)議程序應正式確定。根據(jù)ISO、IEC和IAF三方達成的諒解,QSAR需采用的《認可機構承認協(xié)議的方針與程序》由IAF負責起草,經(jīng)QSAR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報ISO和IEC理事會批準實施。會議已提出程序的IAF最后草案,并付諸通信表決。
(3)至少有10個國家認可機構申請加入QSAR.由于IAF支持建立QSAR,此條件現(xiàn)已得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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