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對策
1、通用設備的危險及事故預防的控制要點
通用設備可能出現的危險及安全對策見表1.表1 通用設備可能出現的危險及安全對策針對物質的化學反應和運行條件的危險性以及其他各種各樣的危險性,制定具體的安全措施。防止可燃可爆系統的形成,重點消除、控制火(熱)源和靜電的產生,減少可燃物的異常排放和聚積。改變技術或設計上的缺陷。靜止設備和轉動機器所用的材料,應從工藝的流體、流速、溫度、壓力和腐蝕性等工作條件方面的安全因素考慮選擇材料。為防止儲罐內超壓或形成負壓引起儲罐立體破壞,應設置通氣孔、機械呼吸閥、液壓呼吸閥等安全裝置。為防止由外部火源引起著火,要安裝多層金屬網的阻火器。儲罐接地電阻控制在10Ω以下。對于可燃、易燃液體儲罐,一定要安液面指示計或液面自動檢測裝置,對于可能產生壓力的儲罐還要安裝壓力表等壓力自動顯示裝置。此外,還應根據具體情況安裝排水客、儲罐防腐、抗震等措施。
2.安全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是對技術措施的補充,重點是消除管理失誤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1)建立健全常壓設備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加強現場安全工作的檢查,定期對常壓容器進行內外檢測檢驗,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種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2)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知識教育和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重點是使從業(yè)人員熟練掌握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等基本知識,防火防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擊劍、標準制度等。
四、結論與建議
一些大型化工、儲存企業(yè)調查了解到,按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價方法,對常壓容器(塔、釜、罐、槽)內的化工原料和物料進行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等特點分析評價后,比照常壓力容器嚴格管理,火災、爆炸事故是可以預防的。
在化工企業(yè)進行有關安全評價中,評價工作也應重視對常壓容器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在接受有關企業(yè)的評價項目時應重視該類項目的安全評價。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通用的危險品生產和儲存的常壓容器應按壓力容器列入管恒與監(jiān)督,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也應給予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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