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7 16:2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資格預審公告
(項目名稱、標段)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建設資金來自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招標人為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guī)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3.申請人資格要求
(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資質, 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2)本次資格預審 (接受或不接受)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lián)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各申請人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具體數(shù)量)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合格制/有限數(shù)量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1)請申請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時至 時,下午 時至 時(北京時間, 下同),在 (詳細地址)持單位介紹信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 元,售后不退。
(3)郵購資格預審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 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含手續(xù)費)后 日內寄送。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了 年 月 日 時 分,地點為 。
(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 (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招標代理機構: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件: 電 子 郵 件:
網 址: 網 址:
開戶銀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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