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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1 18:4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與投標邀請書
大綱要求:掌握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與投標邀請書的要點以及選擇發(fā)布媒介的要求。
招標公告
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第16條第一款規(guī)定“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fā)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媒介發(fā)布。”
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第16條第二款規(guī)定“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shù)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輔導教材上綜合各部委規(guī)定,對招標公告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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