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知識點整理:物權的保護應當采取的方式:
物權的保護應當采取的方式:
1、因物權的歸屬和內容發(fā)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力。
2、被無權占有人占有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不能返還原物或者返還原物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造成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損失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原狀后仍有損失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4、妨礙行使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機行使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消除危險。
6、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